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
1、企业资产
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 有铁道工程(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)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。
3、人员业绩
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20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(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);
(2)3座全长100米以上铁路隧道;
(3)8座单跨24米的铁路桥梁;
(4)3座中间站;
(5)2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(不包括铁路电 务电气化工程)。
4、承包工程范围
乙级资质可承担新建了激建15公里以下I级铁路工程、30公里以下II、IIL W级铁 路工程施工(不包括钢桁梁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、全长1200米以 上的隧道,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)。
注:
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、站场、路基、轨道等专业职称。
办理流程
所需材料
1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;
2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;
3、《营业执照》正副本复印件;
4、企业章程复印件(含原企业和新企业);
5、办公场所证明,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;属于租用或借用的,出具出租(借)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;
6、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;
7、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(新企业无资质的);
8、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、职称证(学历证明)复印件;
9、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、岗位证书复印件;
10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;
11、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;
12、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;
13、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基本情况及业绩表。